执业药师
执业药师
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、药师,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,取得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并经注册登记,在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。中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,截止到2008年底,全国累计162632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。
基本简介
执业药师(Licensed Pharmacist ),是指同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,并在药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单位执业的医药技术人员。执业药师主要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专业服务,他们是药物的专家,同时也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。
资格资质
获得执业资质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。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:
1、取得药学(中药学)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从事药学(中药学)专业工作满一年的;或取得药学(中药学)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药学(中药学)专业工作满三年的。
2、具有副主任药师(副主任中药师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。
3、取得相关专业(医学、护理学、生物学、化学)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。
在现行的考试体系下,获取执业药师资格并非易事。根据新版GSP相关规定,医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在从业一定年限(研究生1年,中专生7年)之后才能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,且通过率不高,2012年通过率只有17.68%。
主要职责
1、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,忠于职守,以对药品质量负责、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;
2、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。执业药师对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,有责任提出劝告、制止、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;
3、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,参与制定、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;
4、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,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,指导合理用药,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。
主要权利
1、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。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文件;
2、在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中,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;
3、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、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;
4、执业药师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等法规的决定,有权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;
5、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,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;
6、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用药的责任;
7、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,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。
考试流程
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,编写培训教材,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。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,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。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和试题。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。
考试安排
主考单位折叠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,编写培训教材,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。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,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。
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和试题。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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